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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高效监管把好社保基金“安全关”
发布时间:2018-06-22

一是健全内控制度。根据省社保经办风险管理评估支撑明细表的116项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内审监督制度等13个内控制度;同时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修订完善业务经办流程和操作规程,确保业务经办有据可查、有规可依,经办环节公开透明。二是核查业务资料。按照人员岗位权限职责分工,围绕手续是否合规、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审批审核程序是否完备等内容审查经办人员是否按照职责权限经办业务。三是审核基金收支。根据业务系统财务处理痕迹,核查基金账户收支情况,确保账证、账实相符,防范基金财务风险。四是加强定点监管。组建专项检查组,定期对辖区4家定点医疗机构、19家定点门诊、52家药店进行检查,通过核对治疗收费情况等方式,核查医院是否存在虚假治疗收费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采取检查定点门诊、药店超额划卡登记等方式,审查是否存在违规结算、套现等行为。对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机构(个人),责令限期整改,截至目前,追回冒领多领社保待遇4.7万余元。